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5.01.01
根据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(第二批)的通知》(桂医保发[2024]42号)、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(第三批)的通知》(桂医保函[2024]214号)文件精神,我院将调整“甲胎蛋白测定(AFP)”、“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(CYFRA21-1)”、“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(ProGRP)测定(免疫法)”、“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(TPSA)”、"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(CPSA)测定"、“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”、“植入式给药装置置入术”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,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!
附件:
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(第二批)的通知(桂医保发【2024】42号).pdf
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(第三批)的通知(桂医保函[2024]214号).pdf